安心問政、認真服務:地方議員的制度性支持
一、緣起
在代議政治下,地方議員肩負監督行政、審查預算、審議法案、服務選民,以及反映民眾需求之職責。根據現行〈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直轄市與縣市議員的法定收入包括每月研究費,以及開議期間每日1,000元出席費、1,000元交通費與450元膳食費。而在公費助理方面,直轄市議員每月有24萬元助理補助費,縣市議員則是每月8萬元助理補助費。另外,在為民服務費方面,直轄市議員每月有2萬元、縣市議員則是9,000元實報實銷的補助。
顯然,對於地方議員的支持上,現行制度至少呈現出五點現象或問題:第一,制度設計之初,地方議員定位屬於無給職,其主要收入為研究費而非薪資,這與立法委員的定位屬性不同。第二,直轄市與縣市議員的研究費標準不同,也未考量議員年資長短,統一比照其所對應一級機關首長或一級單位主管之俸給。第三,直轄市與縣市議員的助理補助費不同,可能拉大直轄市與縣市議員的服務品質落差。第四,助理費與為民服務費的齊頭式補助下,忽略單一縣市當中,選區之間的人口、面積與交通差異。第五,縣市議員的助理補助費有8萬元,得聘任2至4人,但在基本工資27,470元的規定下,議員實際可聘用的全職助理最多為2人,換言之助理補助費未隨基本工資調漲而調整。
回顧2022年立法院針對〈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的修正討論,朝野立委提出多達24個版本草案。儘管此次修正僅通過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的調整,但討論過程中,有許多委員亦關心地方議員的相關補助修訂。究實而論,為了促使地方政治朝向良善的正向發展,制度上應提供合理的支持資源,使議員能夠安心問政與認真服務。反之,當相關的制度資源不足時,議員可能就必須兼差董事長、尋求企業捐款,甚至鋌而走險收受建議款回扣與詐領助理費,從而形成政商代議的結構。
基本上,地方議員是許多有志從事政治工作者的第一站,尤其近來各地方議會皆出現青年議員,為地方政治發展注入新血。尤有進者,地方議員未來亦可能成為縣市首長或立法委員,因此地方議員的專業養成是強化民主政治體質的重點之一。爰此,本座談預計邀請地方政府與政治的學者專家,以及現任(或曾任)直轄市與縣市的議員和助理,針對臺灣當前地方議員的相關支持性制度進行研討,並提出未來持續改善之建議,以深化臺灣民主治理之發展。
二、主持人、引言人及與談人
主持人:林晉章(台灣地方議員聯盟永久榮譽理事長)
引言人:王宏文(臺大公事所教授兼所長、台灣地方治理研究學會理事長)
與談人:陳秋政(東海大學行政管理暨政策學系教授)
劉兆隆(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副教授)
陳宜君(南投縣議員,民進黨籍)
劉坤鱧(師範大學政治研究所博士、彰化縣議會議長機要秘書)
三、舉辦時間、地點及流程
時間:2024年9月14日(六)上午10:0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