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國立臺灣大學各院二年級以上在學生(含研究所) 名額:每院1名 金額:每學年1萬元 申請條件: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無不良紀錄,家境清寒者優先 繳交文件:獎學金申請書、成績單1份、戶籍謄本1份、清寒證明1份(若為家境清寒者) 請於104年10月20日下午5點前將申請資料交至所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