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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

行政公告

【招生事務】公共事務研究所110學年度碩士班先修生甄選申請
  • 發布單位:公共事務研究所

為鼓勵本院學士班學生繼續於本所修讀碩士班課程,以期連貫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特訂定「國立臺灣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碩士班先修生甄選辦法」。

 

本院學士班修畢三學年之在學學生(不含延長修業年限),學業表現優秀者,得於規定時間內向本所申請碩士班先修生甄選,經本所核定後取得本所碩士班先修生資格。取得碩士班先修生資格者,須於取得資格後次一學年度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本系碩士班入學資格。碩士班先修生於取得本所碩士班入學資格後,其於學士班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學分,得申請抵免學分,不受應修畢業學分總數二分之一之限制。惟已計入學士班畢業學分數之科目,不得再申請抵免。

 

一、申請文件

 

  1. 歷年成績單(必繳)
  2. 歷年各學期名次證明書(必繳)
  3. 就學計畫(必繳)
  4.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選繳):如學術成就、參與科技部大專生專題研究計畫、語文檢定證明、專業證照或校內外競賽獲獎證明等,請合併為一個檔案後上傳。

 

二、線上申請:請點選連結填寫基本資料並上傳申請文件(https://forms.gle/HePebaJDWaeGYpg18

 

三、相關辦法
國立臺灣大學碩士學位課程先修要點
國立臺灣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碩士班先修生甄選辦法

 

四、110年申請截止日期:110年7月31日(六)17:00

 

五、110學年度碩士班先修生通過名單(預定110年9月1日公告於公事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