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立臺灣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

行政公告

【獎助學金】106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文化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10/6截止)
  • 發布單位:公共事務研究所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6年10月6日(週五)止。

二、申請地點:公共事務研究所辦公室 張容慈助教

三、名額:各院1名(本地生、僑生均得申請)

四、獎學金金額:每名5萬元

五、遴選條件:

(1)學業成績上學期總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2)本學年度未獲得其他獎助學金(一旦申請獲獎本學年度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六、繳交文件:

◎本地生

(1)申請表(含照片、學生證正面影本加106-1註冊圓章)

(2)105-2成績單正本及獎懲紀錄

(3)政府清寒證明:低收或中低收入證明

(4)未持有第3項者,一律請檢附105年度父、母、本人及其兄弟姊妹之國稅局所得清單(所謂『國稅局所得清單』無工作、身份別為學生者皆會有,同學都應如實繳付;如父母離異或不幸身亡者,請提供『申請本人之戶籍謄本正本(記事)』證明,所得清單可以只提供父母一方或不提供)。

(5)導師或教師簽名過之自傳(內容須說明家境目前狀況至少一頁A4)

◎僑生

(1)申請表(含照片、學生證正面影本加106-1註冊圓章)

(2)105-2成績單正本及獎懲紀錄

(3)僑居地相關清寒證明(如免稅證明或破產證明或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之相關文件)

(4)導師或教師簽名過之自傳(內容須說明家境目前狀況至少一頁A4)

*申請書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請同學務必至註冊組核蓋106-1註冊圓章。

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

財團法人國立臺灣大學校友會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