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獎勵公私立大學公共行政系所及學程學生研究人事行政。 申請期限: 108年11月1日(星期五)至108年11月30日(星期六)前。 申請資料: 畢業生,須繳附申請書(附件一)、指導教授及系所主任推薦書2份、博士或碩士論文3份、博士或碩士證書影本1份。 在學生,須繳附申請書(附件二)、學士論文1份、學生證影本1份。 申請地點:逕寄11603 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考試院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