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本所學生符合以下條件者: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僑生。
2.非在職生。
3.本籍生符合以下情況之一,得提出證明文件者:
(1)本籍生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
(2)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響家庭收入。
(3)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
(4)單親家庭。
(5)學生本人學費及生活費來源主要係貸款。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或GPA1.70以上。
詳細規定請見附檔。
※生活學習內容:公文公務傳遞、信件處理、資料及環境整理、網站維護,以及其他交辦事項。
※生活學習時間:
1.生活學習時數:每週不超過8小時為原則,每月以30小時為上限。
2.自109年9月1日起至110年1月31日為止(此期間之寒、暑假需至所辦生活學習)。
※核發助學金:每月6,000元。
※意者請於109年8月17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將附檔申請書【可編輯檔】及應檢附證明文件以電子檔形式,寄至ntupubaff@ntu.edu.tw 電子信箱中,主旨請寫「申請所辦生活學習學生-姓名」。初選通過後,所辦將通知面談,未符合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