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立臺灣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

專任教師

李仲軒
  • 發布單位:公共事務研究所

 

Art editor Img

李仲軒 助理教授

社會科學院 707

最高學歷: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 法學院 法學博士

研究領域:憲法學、行政法、氣候變遷與環境法、永續發展法、科技與法律、風險治理、跨國多層次治理、區域比較法研究

02-3366-8370

ottochlee@ntu.edu.tw

 

榮譽及獎項

著作目錄


  • 專書論文
  • 李仲軒(2023),內國法院與氣候治理-由Urgenda Foundation v. State of the Netherlands案談起,收於:林義鈞編,非傳統安全:治理面貌與政治體制第五章,頁147-180,台北:巨流。經「問題與研究」季刊(TSSCI 第一級)依雙向匿名審查程序審查通過(附審查證明書)。
  • 李仲軒(2023),法院如何確立國家對氣候變遷之保護義務?— 簡述荷蘭Urgenda v. The Netherlands案之一、二審判決,收於王必芳編,2019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國家責任與保護義務,頁81-105,台北: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曾刊登於月旦法學雜誌)
  • 李仲軒(2023),歐洲人權法下國家應對氣候變遷的積極義務— 以荷蘭Urgenda一案為例,收於王必芳編,2019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國家責任與保護義務,頁107-154,台北: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曾刊登於台灣國際法學刊)

 

  • 學術期刊論文
  • 李仲軒(2023),法院如何確立國家對氣候變遷之保護義務?簡述荷蘭Urgenda v. The Netherlands,月旦法學雜誌,340期,頁64-78。
  • 李仲軒(2022),歐洲人權法下國家應對氣候變遷的積極義務以荷蘭Urgenda一案為例,台灣國際法學刊,19卷第1期,頁7-46。
  • Chung-Hsien Lee (2019), “Taiwanese Plastics Versus Sustainability -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localization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Circular Economy”, Special Issue on Designing Law and Policy Towards Managing Plastics in a Circular Economy, 15(2) Law,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Journal 156-175. (indexed in EBSCO and Heinonline)
  • 李仲軒(2019),預防性下架vs.預警性下架: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下架處分的運用,月旦醫事法報告,37期,頁22-32

 

  • 研討會論文
  • 李仲軒,氣候訴訟與行政訴訟,發表於:「2023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學術研討會,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2023。
  • 李仲軒,氣候訴訟下的人權保障與跨國公司侵權責任以荷蘭Milieudefensie et al. v. Shell 案為中心,發表於:「歐美氣候變遷與能源安全」學術研討會,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2023。
  • 李仲軒,緊急狀態下國家管制之法律基礎,發表於:2023臺海安全與兩岸關係研討會,國立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2023。
  • 李仲軒,英國文物保存政策與制度,發表於:臺灣歐洲文化論壇 26:歐洲文物保存政策與制度 - 從故宮文物保存事件談起,臺灣歐洲聯盟中心、臺大歐盟卓越中心、臺灣大學外文系歐語學群,2023。
  • 李仲軒,永續、人權與地方自治,發表於:台大理律公法與公共事務論壇:地方自治與永續治理研討會,2023。
  • 李仲軒,由氣候法庭邁向新氣候體制?,發表於:2022臺灣人類學與民族學學會年會,2022。
  • 李仲軒,憲法上國家保護義務 vs 國際人權法下的國家積極義務: 斷裂、匯流或拼接?以荷蘭氣候訴訟為例,發表於:第十三屆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研討會,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2022。
  • Chung-Hsien Lee,Constructing a new climate regime in court?,發表於:Sentience Beyond the Human Workshop,陽明交大文化研究中心,2022。
  • 李仲軒,法院與氣候治理,發表於:「非傳統安全、政治體制與治理績效」工作坊,政大國發所,2022。
  • 李仲軒,歐洲人權法下國家應對氣候變遷的積極義務以歐洲人權法院之氣候訴訟為中心,發表於:「國際人權條約積極義務之實踐」研討會,社團法人台灣國際法學會,2022。
  • 李仲軒,國家氣候變遷減緩責任之建構與確立-以巴黎協定下的Urgenda v. Netherlands案為中心,發表於:「2019 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學術研討會-國家責任與保護義務,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2019。
  • 李仲軒,以永續發展為法律架構的全球氣候治理,發表於:公法新秀論壇,翁元章文教基金會,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