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平交易委員會為鼓勵各大專院校研究生撰寫公平交易法相關學術之研究論文,培養專業人才,促進市場自由及公平競爭,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申請資格、獎助名額及標準如次︰
(一)申請資格: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研究所研究生(含博士班、碩士班)。
2.撰寫與公平交易法有關之學位論文,已通過學位口試且未逾一年。
3.以未接受其他獎學金為原則(不含研究生獎助學金)。
(二)獎助名額及標準:
1.博士班:每年以一名為上限,研究生每名新臺幣五萬元;指導教授每篇新臺幣一萬元。
2.碩士班:每年以四名為上限,研究生每名新臺幣三萬元;指導教授每篇新臺幣六千元。
3.前述獎助金依該會年度核列之預算額度內支給。
三、申請辦法︰
申請人經指導教授及所屬系所推薦,於每年九月底前,檢具左列文件,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格式如附表)乙份。
(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正反面)乙份。
(三)切結書乙份(格式如附件一)。
(四)論文三冊。
(五)改寫之博、碩士論文(三萬字以下,格式如附件二,含中、英文摘要各五百字左右)電子檔。
四、審查方式︰
由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指定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為審查委員,每篇研究論文應至少由相同二位委員審查。就審查結果,副主任委員得視需要邀集審查委員召開審查會議。
五、公平交易委員會同仁如具備資格者,亦得提出申請,惟申請者之指導教授若為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則應予迴避審查。
六、本項獎助金於論文經審查通過後一次發給。凡接受獎助者,須致送該會論文五冊,並須於論文上註明接受該會之獎助。至於未獲該會獎助者,其論文一冊留存該會,另二冊則予以退還。
七、鼓勵研究生撰寫研究論文多加引用「公平交易季刊」相關論述。獲本獎助之論文,得經評審後刊載於「公平交易季刊」,不另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