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本所學生符合以下條件者: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僑生。
2. 非在職生。
3. 本籍生符合以下情況之一,得提出證明文件者:
(1) 本籍生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
(2) 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響家庭收入。
(3) 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
(4) 單親家庭。
(5) 學生本人學費及生活費來源主要係貸款。
4.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或GPA1.70以上。
※生活學習內容:本系公文公務傳遞、信件處理、資料及環境整理…等
※生活學習時間:
1. 生活學習時數:每週不超過8小時為原則,每月以30小時為上限。
2. 自115年2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為止 (此期間之暑假需至系辦生活學習)
※ 核發助學金:每月6,000元
※ 意者請於1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申請書及應檢附證明文件以電子檔形式,寄至ntupubaff@ntu.edu.tw電子信箱,主旨請寫「申請所辦生活學習學生-○○○(填姓名)」。入選後將e-mail通知提交紙本至公事所辦公室送校審核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