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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

表單下載

一、學術活動

如主辦方未提供學術活動證明,同學可逕自下載以下檔案,填寫完畢後請主辦方協助簽署以茲證明。自110-2學期開始,所辦將統一製作每位同學的「學術活動研習參加場次證明總表」一式兩份,同學與所辦各持一份,同學請於活動結束後兩週內,攜帶參與證明至所辦核章登記。

 

二、論文相關

       ※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所辦審核包括:繳交一本平裝論文、學位論文公開聲明書、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聲明書、學術活動場次(六場)。

 

三、學籍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