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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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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我國是否需要社會福利基本法?」北高場次論壇
  • 發布單位:公共事務研究所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委由國立臺灣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舉辦「我國是否需要社會福利基本法?」論壇,於10/17(四)和10/24(四)在臺大法律學院霖澤館和高雄蓮潭國際會館盛大展開,邀請南北各區域社政機關官員、非營利組織人員、專家學者以及大專院校學生們共同參與。

    兩場論壇開場分別由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李臨鳳和張美美致詞,她們期許藉由學術和實務界交流平台的建置,提供本研究團隊研究報告之初步發現和研究成果給國內各地相關非營利組織和利害關係人,以瞭解其看法,並進行雙向交流與意見分享,提升研究成果之在地連結及政策建議之可行性。

    兩場論壇中,上午場由臺大社工系蔡貞慧副教授以及政大法律系張桐銳教授擔任主持人/引言人,分別就「臺灣需要社會福利法人嗎?」以及「我國社會福利集體協商何去何從?」兩個主題進行報告。蔡副教授首先介紹日本社福法人的概念,再談到我國兩種特殊法人:醫療社團法人、長照法人。此議題爭點包括社福法人是否可以分配盈餘?是否跟社會企業存在競合關係?可以增加資源嗎?張教授則說明集體協商的出發點,探討社福給付的價格與品質之決定機制,其性質究竟屬於政府單方面決定、公益團體的正式或非正式協商,最後並介紹德國兒童及青少年扶助模式和我國的健保模式。

    下午場由臺大公事所/政治系蘇彩足教授擔任主持人/引言人,就「我們需要社會福利基本法嗎?」進行報告,介紹我國現有的基本法與基本法草案,將其定位區分為政策式立法、綱要式立法、總則式立法等三種模式,最後介紹日本諸多基本法的經驗,並比較日本社會福祉法和德國社會法法典。

    最後一場則由央大法政所孫煒教授擔任主持人,與前三場次的引言人一同進行綜合座談,和在場的與會貴賓針對一整天的內容進行深度討論,希冀藉由瞭解各利害關係人的看法,激盪出具體可行的架構以及協作方式,為社會福利法制發展奠定良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