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立臺灣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

行政公告

【行政公告】 115-1研究生獎勵金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5/9/3中午12點)
  • 發布單位:公共事務研究所

[公告] 115-1研究生獎勵金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5/9/3中午12點)

115學年度第1學期將於115年9月7日(星期一)開學,期末考於115年12月25日(星期五)結束。本學期研究生獎勵金聘僱之教學助理,聘期為115年9月7日至115年12月31日,薪資為每門課程每月新臺幣4,500元,按月核發,共計核發4個月。

[申請流程]


一、線上填寫研究生獎勵金申請表
如尚未確定課程,亦可先填寫線上申請表。所辦將不定期發送課程教學助理徵人公告,惟不保證媒合成功。


二、申請人與授課教師確認工作內容,並瞭解自身權利義務後,請備妥下列文件:
1. 「聘僱暨加保申請表」
1份:授課教師簽名得以電子簽名方式簽署;如由承辦助教代為簽署,則須由授課教師以電子郵件通知承辦助教授權代簽。
2. 「勞動契約書」紙本2份;以電子檔繳交者僅需1份。
3. 如同時擔任本校2個以上「勞僱型」兼任助理(包括校內另有其他聘僱單位,或聘僱經費來源不同者),另須繳交他聘僱單位已核章之「保費分攤同意書」1份。


三、上述文件請於115年9月3日(星期四)中午12點前送達所辦。報聘文件除送交紙本外,亦接受以電子郵件方式繳交申請文件電子檔。勞保依法不得回溯加保;未能於期限內繳交完整聘僱文件者,將延後起聘,並自實際完成加保程序之日起辦理。